(1)市内居民移居
(2)夫妻投靠入
(3)父母投靠子女入户
(4)子女投靠父母入户
(5)随父
(6)知青回城
知青回城
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同意回城的下乡知青
所需材料:
1、市人社部门接受和安置证明;
2、本市原迁出地派出所证明;
3、下乡地派出所证明;
4、申请书;
5、身份证;
6、结婚证、有小孩的附出生医学证明;
7、迁入地户口簿或房屋产权证
申请→提交材料→窗口受理→审批→办理
海北州哈日乌斯派出所
地址: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刚察路
刚察县泉吉派出所
地址: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315国道附近
祁连县八宝派出所
地址: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八宝南街42
门源县东川派出所
地址: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西街70
免费(不含丢失、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)